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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康人寿违法被罚 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等 时间:2021-12-07    来源:新浪网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3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保监罚决字〔2021〕33号)显示,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弘康人寿)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运用保险资金,责任人为苏媛、胡德忠。北京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责令弘康人寿改正,并给予合计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苏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对胡德忠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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