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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十四五”期间继续支持湿地生态补偿修复 每年将安排补偿专项资金约1亿元 时间:2021-03-18    来源:天津日报

为建立绿色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持续推动湿地生态补偿和修复工作,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规划资源局修订天津市湿地生态补偿办法。办法规定,“十四五”期间市财政继续按照每亩500元标准,对我市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实施退耕还湿、退渔还湿工程流转的集体土地给予补偿。初步测算,涉及相关区湿地流转集体土地21万亩,每年市财政将安排补偿专项资金约1亿元。办法明确,实施湿地生态补偿的范围包括对重要湿地内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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