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6-11-16
国办函〔2016〕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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