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考核办法出台 时间:2014-12-12 来源:江西省信息中心
12月8日从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将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考核对象由设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整为设区市人民政府,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人为目标考核工作第一责任人,这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对国土资源管理的主体责任。《暂行办法》规定对五种情形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对设区市的目标考核结果,省政府每年在全省予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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