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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出台意见规定给小微企业放贷不得借故拖延 时间:2014-08-20    来源:江西省信息中心

中经网江西中心讯 8月18日,从江西银监局获悉,为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江西省银监局出台了《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实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公开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要求银行业机构受理小微企业贷款申请后,原则上办结时间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贷款申请审核批准后,不得以规模紧张为由,拖延贷款发放时间。《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银行机构新增贷款中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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