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21号:次级可转换债券 时间:2014-04-29 来源:中国保监会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21号:次级可转换债券》的通知
保监发〔2014〕27号
各保险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为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明确次级可转换债券的偿付能力认可标准,我会研究制定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21号:次级可转换债券》,自2013年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起施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监会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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