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30条不准”监管医疗机构 时间:2014-01-03 来源:健康报
陕西省卫生厅日前出台《关于依法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作为加强医疗服务管理的基本准则,凡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若干规定》分为依法准入、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三大部分,作出“30条不准”的具体规定,将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严格限制在法律法规范围内。
“30条不准”内容包括:不准越权审批医疗机构,不准对医疗机构不具备诊疗条件的诊疗科目进行核准和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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