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进一步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与监督 时间:2013-12-30 来源: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3]217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部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中央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
为进一步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与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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