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管理的意见 时间:2013-07-26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提高供养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
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民政部《农
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
机构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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