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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甘肃省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公告 时间:2013-07-16    来源:甘肃省信息中心

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文件要求,自2013年8月1日起,在我省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简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一、应税服务范围(一)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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