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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飞地经济"项目可享受五大优惠政策 时间:2013-04-08    来源:青海省信息中心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促进“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飞地经济”项目将与三大工业园区所有工业项目同等享受国家和省以及所在工业园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土地可得优先保障 对“飞地经济”项目,原则上由“飞入地”按工业出让最低价标准保障用地,具体征地、拆迁等相关费用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国土部门优先保障“飞地经济”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企业税费实行属地征收 企业各项税费实行属地征收,即由“飞入地”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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