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口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 时间:2013-02-25 来源:国家信息中心【国家法规数据库】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海口市人民政府颁布日期:2012.05.15新颁布日期:2012.05.15实施日期:2012.06.012017.06.01内容分类:其它2012年5月15日海府(2012)24号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经2011年12月21日十四届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对《海口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一、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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