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试行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 时间:2012-12-31 来源:广东省信息中心
中经网广东中心讯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8日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对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表示,是“为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决定指出,上述行政审批的调整,在三年内试行,对实践证明可行的,应当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大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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