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营业税起征点提至2万元 时间:2011-11-23 来源:浙江省信息中心
中经网浙江讯 从省地税局获悉,近日省地税局与省财政厅联合下文明确:自今年11月1日起,我省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将提高到2万元,按次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500元。新起征点实施后,我省9成以上个体工商户将免交营业税等。今年10月末,财政部宣布对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进行调整,其中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由月营业额1000元至5000元提高为5000元至2万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每次(日)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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