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称部分车辆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提高 时间:2011-06-09 来源:京华时报
商务部昨天发布消息称,近日财政部与商务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2011年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范围、条件及标准,提高了部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资金
补贴标准。
公告首先明确继续对符合一定条件、提前报废更新的城市公交、农村客运车辆以
及提前报废的重型载货汽车给予资金补贴,并适当延长了补贴车辆使用年限,将城市
公交、农村客运、重型载货汽车等补贴车辆的使用年限分别由7至9年、4至8年、
7至9年调整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