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 时间:2010-12-31 来源:吉林省信息中心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管理,充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人工影响天气活动,均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工影响天气,是指为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合理利用气候资源,通过科技手段对局部大气的物理、化学过程进行人工影响,实现增雨雪、防雹、消雨、消雾、防霜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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