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每月增加100元 时间:2010-12-29 来源:陕西省信息中心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切实解决物价上涨引起的民生问题,保障低收入职工基本生活,我省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月增加100元。这是继今年7月1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一年内进行的第二次调整,在我省尚属首次。 调整提高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西安市新城区、咸阳市秦都区、榆林市神木县等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8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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