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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经济特区学校用地保护规定 时间:2010-08-12    

颁布单位: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2009.12.02新颁布日期:2009.12.02实施日期:2010.01.01土地管理文号: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厦门经济特区学校用地保护规定》已于2009年11月26日厦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保护学校用地,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遵循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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