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 时间:2009-12-29 来源: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条 为加快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条例。
第二条 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泥、水泥制品和预拌混凝土(包括预拌砂浆,
下同)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和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工作的领导,将发
展散装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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