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调整美进口邻苯二酚反倾销税税率 时间:2009-07-29    来源:中化新网

  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邻苯二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中复审 裁定,自2009年7月28日起,将原产于美国罗地亚公司的进口邻苯二酚的反倾 销税税率调整为9.7%,其他美国公司的反倾销税税率仍为46.81%。   本次复审调查范围是美国向中国大陆出口邻苯二酚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和倾销 幅度。商务部对被调查产品的倾销及倾销幅度进行了复审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向国 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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