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时间:2009-07-28    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 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 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与个人(以下统称生产经 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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