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时间:2009-07-28 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
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
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与个人(以下统称生产经
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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