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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有了房产证 时间:2009-01-12    来源:山东省信息中心

“政府为我们村民办了一件大好事。”近日,手拿大红色的《房屋所有权证》,莱芜市莱城区吕花园村民吕全昌高兴不已,他说,“我们农民也和城里人一样有了房产证,心里更踏实了。”  根据《莱芜市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办法》,凡属莱芜市行政区域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都可申请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要将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无异议方可予以登记。一直以来,由于农村房屋没有国家统一发放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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