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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税总局:企业改制重组 承受土地房屋将减免税 时间:2009-01-04    来源:中财网

  为了支持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 就企业改制重组中涉及的若干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   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 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 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上述所称整体改建是指 不改变原企业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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